我和前妻婚内购买一套房子,购房合同有我们两个人的签名,现在离婚了,我一次性补偿了20万给前妻,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是归属于我,我现在过去收楼,碧桂园说协议书不行,还要我们到公证处做一份公证才可以我一个人收楼,我想问问公证需要注明什么,有什么要求,还有之后我要怎么办理我个人不公产权证,产权证上才不会有前妻的的名字?
正常情况下只要你的先期跟你到场去办理产权证的变更。是没有问题的,碧桂园的这个要求我觉得。你可以提出质疑。其次就是如果他真的需要。公正的话,你就需要和你的前妻一起去公证处做一份财产公证。拿着公证书去办理。具体的手续你需要去问你的产权地。开发商或者是住房的管理部门。如果你们离婚了,协议他也同意的话,直接办理产权证那产权证上。是不会有你前妻的名字的。
办理公证需要写什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