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另一方先去世,在世的有权处置房产吗?

如题所述

没有权利处置,除非写好遗嘱他的财产都由另一方继承。如果没写遗嘱那么他的孩子父母都有份,这样在世的一方就不能处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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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03

没有。

在世一方只有权处置他有继承权的那部分房产份额的权利,而没有权处置整个房产。

因为在去世一方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是包括了死者的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母,这些人的。只有这些人一起办理了房产继承,才可以一起处置整个房产。

第2个回答  2021-10-03

首先,需要弄清楚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先说婚前财产的情况: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后没有添加配偶的名字,那么房屋属于产权人单独拥有。

当产权人去世后,再看产权人有没有设立遗嘱,如果有设立遗嘱,则按照办理继承过户或遗赠过户,房屋归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即新的产权人)所有,其他人无法处置房产。

当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设立遗嘱,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继承过户,此时,产权人的配偶、产权人的父母、产权人的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人可以协商各自的继承份额,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会平均分配份额。当按照继承人的协商办理继承或人民法院的裁定办理继承后,房屋归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即新的产权人)所有,其他人无法处置房产。

再说婚后财产的情况:如果是夫妻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证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那么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约定,视为夫妻各占50%的份额,没有写明名字的一方作为隐名共有人。

当产权人去世后,首先配偶肯定可以先获得本身持有50%的份额,去世的产权人拥有50%的份额再按照遗嘱或者继承法办理继承手续,房屋归新的产权人拥有,其他人无法处置房屋。

第3个回答  2021-10-03
您好!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一方的名字,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如果用生前遗嘱,可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在世的一方应持身份证、房产证、死亡证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才可以处置房产。
第4个回答  2021-10-0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一、
如果是对方婚前财产,
如果另一方先去世,
在世的无权处置房产!
其二、
如果是双方婚内财产,
如果另一方先去世,
在世的无有权处置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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