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是浙江省辖县级市,是由嘉兴市代管,因此,海宁市现归于嘉兴地区。海宁市,位于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东邻海盐县,南濒钱塘江,与绍兴上虞区、杭州萧山区隔江相望,西接杭州余杭区、江干区下沙,北连桐乡市、嘉兴秀洲区。东距上海100公里,西接杭州,南濒钱塘江。1986年撤县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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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的建制沿革:
海宁是良渚文化发源地之一。距今6000~7000年间,在海宁土地上已有先民生息。
在春秋战国时,海宁是越、吴、楚的武原乡、隽李乡、御儿乡属地。
1949年5月解放,建海宁县,属嘉兴专区。
1958年10月海盐县并入海宁县。
1961年12月海盐县恢复,原海盐的狮岭公社留属海宁。
1986年11月,撤海宁县,设海宁市,属嘉兴市。
海宁之名,始见于南朝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寓“海洪宁静”之意,其境内名胜“钱江涌潮”,自唐宋便已盛行,闻名国内外,“八月十八潮,壮观天下无”(释义:八月十八的潮水,真的是天下再也没有这样的奇观了),至今仍吸引八方宾客,一睹涌潮奇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宁 (浙江省辖、嘉兴市代管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