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标准如下: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一、民法典有赡养人的残疾人能否申请低保
一些人觉得只要自己残疾了,失去了劳动力,就可以享受低保的政策,但是低保的资格的认定是根据共同生活家庭的成员人均收入来决定的,并不是说只要残疾了、失去的劳动力就可以享受低保政策,根据我国法律有关的规定,夫妻之间是有相互抚养的义务的,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当然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虽然有一部分人因为残疾而失去了劳动力,但是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的收入高于低保的标准,或者是家庭的财产情况并不符合低保的有关规定,这也是不可以享受低保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凡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按照此条例,残疾人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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