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派遣和外包有啥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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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16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的相关规定,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2、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3、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4、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5、财务处理不同:在劳务外包活动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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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7-05

如果用最晦涩的劳资书面语言解释,估计连劳资人员自己也绕不明白。所以,职场火锅用常识和大白话解读,不一定特别准确,但大体了解这个意思,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就行了。如果听劳资人员给你讲,讲来讲去,你听不明白,也被他们忽悠了。答案,请看到最后。

现在的企业用人主体,一般是四种人:原正式工、合同制工、劳务工、外包工。原正式工就是原来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1995年实行合同制之后,一般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员工)。合同制员工就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企业自己的员工。劳务工是劳务公司派驻到企业来工作的劳务人员,不是企业的员工,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外包工,更惨,还不知道是谁的人,可能是外包公司的员工,也可能是另一个劳务公司的员工。

举例说明:某国企,1995年前,有200个原正式工。后来随着企业发展,有招聘了800个合同职工。后来,业务发展,需要招工,但上级不给用工指标和工资总额了。于是招了500个劳务工,那时候也不知道什么三性岗位,这500个人与正式工一起混着工作,但是工资待遇不一样。

2016年之后,国家规定要解决同工不同酬和混岗的问题,规定劳务工用工不超过10%,什么意思?企业有1500人了,劳务工不超过150人。那么,已经招进来的500人怎么办呢?企业研究了,比如,200人转为正式工。150人安排到保洁、保安、门卫、食堂等三性岗位上,继续当劳务工。那么,还剩150人怎么办呢?也不能辞退啊,不能让人家没饭吃啊。

聪明的企业就有主意了,业务外包啊。什么意思呢?这家企业,有一个油库,油库里有150人,付油工、泵工、锅炉工等等。企业找了一家业务外包公司(可能就是企业合资注册的或者关联单位、或者人力资源外包公司),说,我把油库的运营管理都作为一个业务打包承包给你了。其实,这150人可能还在原地工作,但是身份已经变成外包工了。

最后上干货,劳务工和外包工的区别。区别大了。劳务工,是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人员输出合同,也就是合同的标的是人。比如,我需要150个劳务人员,劳务费是一年1500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业务外包,与人没有直接关系了。

这个油库管理业务外包,一年也是1500万元。至于外包公司怎么分解,那是你的事儿了。虽然说企业可以私下约束外包公司,这1500万元主要是工资,一定发给员工啊,但是没有法律约束。因为你与外包公司签订的是一项业务承包合同。因此,业务外包工比劳务派遣工更没有保障、更没有安全感、更没有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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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12-20
1、纳税方式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是采取差额纳税方式的,即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需要纳税,而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公积金是不需要纳税的;岗位外包采取全额纳税方式,外包公司必须承担服务费、社保公积金、工资等费用的全额纳税。
2、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受《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制,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都要受到法律的规制;而岗位外包受《合同法》的规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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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承担不同
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有限用工风险,用工单位(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岗位外包用工,外包公司承担全部用工风险,包括经济补偿金、工伤生育医疗的雇主责任等。
4、用工成本不同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一般按月支付服务费,工资、社保、公积金都由用工单位(企业)确定;岗位外包用工,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都由外包公司确定,再加上管理费、风险承担,在直接成本上会比劳务派遣高。
参考资料来源:
/baike.baidu.com/item/%E6%B4%BE%E9%81%A3/10887114?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派遣
/baike.baidu.com/item/%E5%A4%96%E5%8C%85/2223670?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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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4-07-09

1、定义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将自有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这些员工在用工单位接受管理和执行工作任务,而用工单位与这些员工之间不建立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仅需按照协议支付劳务费用。

劳务外包:也被称为岗位外包,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将某些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或工作流程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由他们负责执行这些任务,企业则专注于核心业务。

2、相同之处

实际用工方或项目发包方均不与执行工作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3、不同之处

法律适用差异:

劳务派遣受到《劳动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的严格约束,对派遣单位和派遣人员的条件有明确规定。

劳务外包则更多遵循《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原则,除非有特别法规定。

管理责任区分: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直接对被派遣的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而在劳务外包中,外包服务的提供方(承包方)负责对其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

应用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通常适用于用工单位中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且这些岗位的员工数量受到用工单位总员工数的限制(通常不超过10%)。

劳务外包则针对发包单位的特定项目或任务,涵盖该项目或任务所需的全部员工,不涉及岗位性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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