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付款核算与成本控制的矛盾请教企业/财务管理达人。

我们单位是国营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都要经过检验后方可入账计算应付款,这个过程很长(正常情况下半个月,但有时也会长达半年,这取决于检验的复杂程度)。但是供应商往往对资金链的要求比较高,要求我们收货后立即计算应付款,这个仅有3天的时间,请问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矛盾?请注意,是从财务角度考虑,因为我没有办法对其它部门施加影响。

我的看法:
1、你说得意识是供货方货到你家三天就让你开出发票,你挂上预付货款,他挂上收入,然后把一部分货款或全部货款交给供货方,而你们单位制度规定不验收货物不得开票挂应付货款不得给货款对吗?
2、为了解决货物真假风险加快结算步骤,会同单位老总聘请专职检验机构初步做出质检报告以便作出货物的去留决策,定下去留后开具发票,单位内部检验就可相应等待了。
3、鉴于单位内部检验结果期间较长,你可开出一定比例的发票如75%的发票以免发生质量问题,没有谈判筹码,款也可给一部分,既将就单位内部检验的慢节奏,又解决供货商的燃眉之急。
4、待到内部检验结果全部出来以后再将全部货款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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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3
应该是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货款支付条件,这属采购合同范畴
财务只负责收到发票,应付账款处理,支付款项
如采购协调后,无法按照以上程序办理,而原材料一定要购买的话
有一种采购备件常用的方法,就是采取"预付"方式(一定要签订合同)
即,供应商原材料到货后,确认无误,就先按照总单金额,预付货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供应商原材料入账
借:原材料 -未税
贷:物资采购 -未税
等检验合格后,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财务处理报销
借:物资采购 -未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应付账款
贷: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
第2个回答  2011-02-23
有两个问题要说明清楚:
1、付款,财务部门是在有关方面办妥付款手续后,财务部门才据于付款的,包括领导批准手续也已完备,有关部门如果没有完备的手续,财务部门是无权付款和可以不付款的,如果有关部门在手续没有办完就书面财务付款,出了问题责任不在财务;
2、原材料收料后需要办理验收是企业管理的一般要求,供需双方应有约定,没有办手续,责任不在财务,如果本单位有人要财务部门付款,财务可以叫他们办好付款手续拿来,否则不好付款,如果是外单位人到财务来要款,你可以说,我们还没接到付款通知。
第3个回答  2011-02-23
这个问题就要看主管领导关注的结果是什么了,是节税还是账面上报时最好看。如果财务部门没有在单位中的相对权威性,那就老老实实的按照实际情况记账。因为可能带来的好处归谁也好,没人会在意,但是如果做得账让税务机关觉得不妥,责任全是你的。这个问题所涉及的账务处理有好几种可选方案,建议你到致通税务商学院来系统学习一下专业的财税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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