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朋友母亲去逝,父亲找一后老伴,两人已登记,但户口没有在一起。父亲原有一处房产(房照是父亲名子),父亲自己有一户口本,儿子与孙子两人有一户口本,两个户口都落在这一个房子上。两人都没有其它房产,分别在外面租房子住,此房子也出租,老人收租金。此处房子最初是公产,不过很久以前,在母亲去逝前就取得产权证了,是父亲的名子。取得产权后父母及家人在那里住了二十来年呢,母亲去逝后,父亲找了后老伴时才把房子出租的。那是套平房,一户有照,还有一处院心房。单位说还可以给补35平的面积。现在此房要动迁,请问:
1、房子回迁后是一户还是两户
2、回迁房是否属于父亲与继母共同财产
3、父亲百年后房子归谁,继母是否有继承权,占多大比例
4、儿女不在场的情况下父亲可否把房子赠予继母
5、如立遗嘱有什么条件,是否需要儿女与继母都在场
6、是否一切财产都按照遗嘱上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