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滋事与故意伤人案有什么区别?已造成轻伤害

蓄意滋事与故意伤人案有什么区别?已造成轻伤害

希望能给您专业的法律意见:
第一:蓄意滋事在法律上应该称为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是1979年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也是一个口袋罪,因为他既是破坏了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秩序,也侵犯了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是一罪还是数罪,这涉及刑法上罪数和竞合问题,所以您需要给出更详细的内容。
第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不同的判罪情形,我给您分析一下,您具体情形可以比对。 寻衅滋事罪只不过是在致人轻伤的情况下,更主要侵害的法益是藐视国家法制,破坏社会秩序,也就是说,他不是固定针对受害人;二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针对被害人进行的侵害其人身权利的行为。针对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破坏和针对一个人的侵害所包含的危险程度不言而喻。所以,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5年以下)更高于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三年以下)。

希望您能采纳 律师事务所 实习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2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按实际如果寻衅滋事刑事犯罪中造成轻伤害的,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有可能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