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鉴定一张纸上的手印是否当事人的,是否需要提取当事人的手印?这里有什么规定?

于某拿着一张字据,告李某欠他钱。李某人认为字据上的手印不是自己的,要求对字据上的指纹进行鉴定。请问:鉴定机关如果送检,是否需要提取李某的手印?用有李某手印的其它文件,不让李某认证,是否可行?

当然需要“当场”提取李某的手印。

手印是由人手,通过印泥等物理手段,引在纸张等物品上形成的印迹。印迹可以作假,但人手是不可能作假的。即,该印迹必须与人手的纹路符合,才能确认是该人的手印。

在该人的“手”还现实存在的时候,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必要找其他代替品。否则,即使上了法院,还会需要重新鉴定。并且,万一那个手印真的不是他的手印,就非常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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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3
钱少就别伤神了,钱多直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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