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

本人于2010.11.11入职一家民营企业做出纳,由于工资问题本人与2011.1月初提出将于2011.1.20辞职,1月新招聘来的出纳上了3天就辞职了,本人继续留在单位做本职工作,等待单位招人。本人与领导协商后1.25回家过年,1.24与会计,掐出了一个数,然后签了一份交接单,但是账还没对上。领导说,年后回来再说。不算交接,只是为了后半月好对账。年后回来,我发现公司在1月份工资单上给我标注上了于“2011.1.25离职”,工资也给我少算了。年后上班,我继续对账,单位说对账是我自己的事,年后对账期间不给工资(这期间我都是正常上下班,没有迟到早退),我找他们理论,他们告诉我爱去哪告去哪儿告,我现在账还没对上,我该怎么办?
其实,我想寻求法律帮助,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一口气!单位太嚣张了,告诉我爱哪儿告哪儿告去!他们欺人太甚了!
我现在对完账长款了怎么办?这样交接后我还有责任吗?

劳动仲裁分为两种,个人仲裁和集体仲裁。申请仲裁你要准备的资料有:身份证、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或证明、近十二个月的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就职公司的信用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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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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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2-15
首先,是你自己没有很好的学会保护自己,应当先和单位签一个合同或者协议,对账时的待遇如何确定,先往以后多学会自我保护。其次,既然你出了力,单位无权无偿占用你的时间的劳动成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求解决。第三,看来也不是很大的数目,考虑一下,是否有必要为了这几个小钱,去费那么多的经历,调整好心情,在新的单位干好,一切就都有啦,不是很好吗?心情愉快才是作重要的,对吧。
第3个回答  2011-02-15
对账,作为财务人员,账是一定要对上的,对完账必须写交接单,这不是证明你此时离职,而是证明你在职期间的工作无误。

对于你年后上班这段时间,有没有能拿到仲裁的证据证明呢?比如说打卡记录 考勤表 或者有你签字的 带有日期的单位票据复印件

其实我觉得,相对于仲裁耗费的时间来说,你不值得去仲裁。当然,你有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4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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