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现在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但是,该条例没有更加具体的规定,操作性差。所以很多地方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规定,如:《上海市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辽宁省公安厅 2004年作出的《关于加强当前户口管理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工作的通知》规定:下列情况可予姓名的变更、更正:学龄前儿童,未满1 8周岁在学校有重名的;名字中有难于书写辨认的冷僻字;申请更改为同音简化字的;末满1 8周岁由于父母离异、被收养申请变更姓名的;18周岁以上成年人,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姓名的;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姓名填写或微机录入错误的。下列情况不予变更: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有尚未处理结案民事、刑事等诉讼;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成一致意见,单方要求变更子女姓氏的;经调查理由不正当的。
所以每个地方关于改姓的法规都有些不同的,lz想改姓,是要根据你们当地的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但是一般来说,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要改姓是要有特殊原因的,不是说改就能改,因为改姓后档案就会比较麻烦。。。另外一个原因,我想,当地派出所之所以要你提供父母双方同意书面申请是为了避免发生社会纠纷。。。
追问地方的派出所说不能改
我得怎么办?
追答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追问派出所就说不能办,一口否决
追答如果你非要改先要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到居委会打证明盖好章,然后去你的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拿张申请表,(一定要记住添好你的曾用名,不然以后很麻烦)添好后交给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再拿到当地户籍科审批,把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只要交到了户籍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到时候自己去拿,再拿回来交给派出所户籍室登记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