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和我实际工资不一样,这种劳动合同合法吗?签了对我有什么影响?

到了一个新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现工资那一栏写的是按最低的1400,人力资源解释说是基本工资,但是我当时面试的时候答应给我的收入是4k多,想问问各位,这种劳动合同签了对我有什么影响?

不合法的,如果实际工资少于合同规定工资, 且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签订这样的合同会导致社保费用缴纳不符,工资收入少等情况。
法律分析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若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找到相应解决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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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3
有影响,社保可能少缴,如果你要讨回加班工资就难
第2个回答  2018-04-03
作为员工方有一定的风险。
1.企业社保公积金可按合同金额(或者是社保最低基数)购买,你亏了。
2.日后产生劳动纠纷,例如辞退你,赔偿金与合同签订的金额相关。如果因为实际工资与签订合同工资不一致导致损失,可申请劳动仲裁,但需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有签名的工资条,银行卡工资流水,个税证明等等。
3.至于是否违法难以判定,因为签订1400的合同,但实际发放4000元,公司可以辩解为多出的部分是你的提成或者奖励等等。
以上只是个人见解,非法律专业人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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