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受教育即是权利又是义务

如题所述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联的,在较多情况下,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例如:《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这里,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同时并存的.实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有利于促进国民素质的提高.但是,并不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实施都实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如接受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是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但不是所有公民应承担的义务.国家是否将公民接受某类或某一阶段的教育同时规定为权利和义务,不仅要看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还要看国家和社会是否具备提供受教育的条件.我国法律目前规定的义务教育只在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实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在这个阶段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不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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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4
其实"受教育是权利"这句话的主体是上学的人,就是学生,适龄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是义务"的主体是社会.社会必须提供给适龄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条件的义务。其中社会的含义为社会的最大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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