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关于税法的一个问题。企业领用自己的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进行自建工程。这里涉及的增值税在分录上怎么做了。在习题上看到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 但是后面又批注新税法此分录不需要转出增值税 那相应的增值税什么地方计提呢?很困惑,麻烦大家了
这个答案附加的字多余了吧?看了答案注意新税法此分录不需转出增值税这里让我很困惑。请问答案的附注有错没有
追答用于自建机器设备的在建工程不需转出增值税。
追问改答案有错误。在建工程是仓库,属于房屋建造、修缮工程,增值税条例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应作进项转出。只有用于机器设备的才可以抵扣。
参见条例第十条、细则二十三条
能麻烦说细一点么,税法这里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作视同销售。那这里的增值税在何处表示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