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调整对象包括民事主体对物的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我国物权法第2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由此可见,它调整对象是因物的归属产生的民事关系, 以及因物的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具体说物权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的归属关系、占有关系、利用关系这三方面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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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3
你好,我国物权法第2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由此可见,它调整对象是因物的归属产生的民事关系, 以及因物的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具体说物权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的归属关系、占有关系、利用关系这三方面的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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