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用房子作为抵押,向他人借款350万,我和其他几个担保人也有在借条上签字,另外还签了一份协议就是这笔借款是用我们家那套房子做抵押的,把房子的产证和土地证都压在债主那边,债主当时也叫来房屋中介评估了我们家那套房子值380万,在协议里也有说明,我们家那套房子不是国有的,是村里的集体的,就是不能过户给外村人的,这个当时也有和债主说明,至于不能过户给他这一点有没有写到协议里我不清楚,我得问一下我的父母,情况就是这个样子的,现在我们家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债务,我的问题是:1.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们无力偿还这笔债务了,是不是就把那套抵押的房子给他就可以了?还是说债主有权要求不要我们的房子,一定要我们还钱?2.如果打官司,法院会不会把那套房子拿去拍卖,拍卖后的钱还给债主,如果拍卖后的钱不足以还清债务,法院会不会查封我和我父母名下的所有资产?3.我个人目前有十几万的存款,我名下还有两辆车,到时候打官司的话,会不会把我的资产给查封了?我在打官司前把资产转移了是不是就可以保住这十几万和两辆车了? 我们现在的打算就是尽量和债主协商,等到房子过几年拆迁了,把拆迁款赔给他,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如果他不同意,那就把这套房子给他算了(就算给他了也是不能过户给他的,因为是集体的产权)。4.除了以上的这些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怎么处理对我们最有利?请相关法律人士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