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公司为外贸公司,出口给某家境外客户的业务·报关是用欧元报的,开出口发票也是按欧元开的,会计入账确认应收款也是按照欧元入账的,其应收账款的科目在系统中也设置成了欧元币别。可是最终结算时是按照美元来结算的。
现在产生两个问题:
1、账务处理上怎么做。毕竟之前“应收账款-XXXX客户”科目设置成欧元性质,现在做凭证时也只能用来录入欧元金额。
在确认收入时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XXXX客户(EUR)
贷:主营业务收入
在收到美金时应该是记
借:银行存款-待核查账户(USD)
贷:应收账款-XXXXX客户(EUR)
需要做什么处理吧?具体该怎么做这个分录呢?这是我问题的重点!!!!!!!
2、外管局是否允许异币收汇?收汇美元能拿去外管核销欧元的报关单吗?
注:可能我没表达清楚,我是说“应收账款-XXXXX客户”的原币金额是欧元,本位币是人民币,系统中是输入原币,并自动换算成本位币的,当然系统两种币种都有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