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06
1、按劳动法,只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即可,你现在既不违法,又作到了仁至义尽。你现在可提出一个时限,要求单位必须在这个时限内派人交接。然后你就整理搬运个人物品。让单位看到你的坚定。而且这个交接人不一定是新应聘者,也可以是原来同事或你的部门主管。
2、如果你手底下没有领导同意辞职的证据,你就寄一封特快专递给单位人力资源部,信封上签上你的名字,注明辞职报告。留好小票,以防单位将来反咬一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6
保留好劳动合同的证据,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第3个回答 2010-12-06
合同未到期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就行了,时间到了就可以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