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未成年办理时所需要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委托书;
4、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5、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6、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7、监护关系证明;
8、上海居住证办理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居住证新办(发放)
需要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的,可以由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
扩展资料:
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2、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4、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民服务网-居住证申办指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于2017年9月18日市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六条(主要功能)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作为《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二)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第七条(载明内容)
《居住证》的载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照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和签注有效期限等。
第十二条(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签发。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第十三条(信息变更)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办理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本文将详细介绍居住证照片的要求,并提供手机自拍上传的方法说明,帮助居民顺利完成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居住证照片要求
1、规格
(1)358像素(宽)x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2)24位RGB真彩色;
(3)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20k~30k字节之间)。符合ISO DIS 10918-1要求;
(4)白色背景,无边框。
2、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像素±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陆拍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一般性要求:
(1)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2)不着制式服装,不戴帽子,尽量穿深色有领衣服:
(3)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戴眼镜拍摄镜片不能有反光;
(4)正面头像,头和脸不得正斜或侧转;
(5)头发整齐,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髻不得盘在头顶:
(6)不佩带各种首饰,不化浓妆;
(7)照片不得使用Photoshop等修图工具进行瘦脸等修饰,不得使用过度美颜的照片;
(8)照片应为本人3个月内拍摄的近期照片。
二、拍照制作居住证照片
确保手机摄像头清晰,无污渍。选择光线充足的环境进行拍摄,避免逆光和强光。拍照时不得出现阴阳脸或脸部光线不均匀的情况,如果无法确保拍照质量也建议您前往照相馆拍照,并索要证件照原图后进行后续步骤。
照片后期处理:
1. 找到证件照处理工具网页版或小程序—桥雀—报名电子照助手。
2. 进入证件照处理,照片规格处查找并选择【居住证】。
上传照片并按提示完成照片裁剪即可,保存照片文件早消羡到手机相册。
通过上述步骤,居民可以轻松地使用手机来自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居住证照片。这一服务不仅提高了办理效率,也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随着公安部门服务的不断优化,我们期待未来能够享受到更多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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