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轻伤,派出所出具了不予刑事立案决定书(理由:对方有证人证明没打),但一直没抓到嫌疑人,请教接

被打成轻伤,派出所出具了不予刑事立案决定书(理由:对方有证人证明没打),但一直没抓到嫌疑人,请教接下来该怎么办?准备到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议,不知道是申请复议好,还是到检察院控诉好,还是到法院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好(据说没有被告法院是不会受理自诉的)?其实也不是一定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只是想以此作为砝码可以得到更好的赔偿,问题的关键是打人的人我们一直没见到,只有当时自称要做他的担保人的人,可现在那担保人说自己和嫌疑人也不熟,说只是当天酒桌上别人介绍认识的,我觉得非常的不可信,请教各位高人指点啊 ~~~~~急!!!!
我也知道没有找到嫌疑人的话很多事情都进行不下去,但是现在那个担保人说自己只知道那人的姓名,家是哪的却不知道,不知道该怎么能抓到嫌疑人呢?通过什么途径或者手段呢,是派出所还是检察院呢?再有申请公安局进行复议和到检察院去申诉是同时进行的还是说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呢?》

你这个情况,到法院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或者仅就民事诉讼 也好,都要提供明确的被告,而你现在连被告是谁都不知道,故 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法院这条路 明确的告诉你,在不知道被告是谁的情况下,不用考虑。
那接下来怎么办?只有走公安和检察院的路。
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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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2
很简单 上 法院起诉被告就 告你 当时去的那家派出所就告当时给 你处理此事的警员但必须派出所 为第一被告 因为警员是只是职责问题 你还是可以 到上一级 去 投诉那个警员 但是 给你处理此事很不完整带有感情色彩 不管是重伤还是轻伤只要伤到了那就得有人赔偿,担保人敢担保 也可以同时将担保人一起列为被告 只要你有能力打还怕赢不了 ?就怕你 能不能 豁出去 了 ,有人为了打官司就是为了一口气,草草了事的警员怎么对得起拿国家给发的工资那也是人们的钱啊 说不定有你的呢 !可以是三个被告 派出所 担保人 警员
第2个回答  2010-12-02
只有找到嫌疑人、、只有这样才能走下一步、、
第3个回答  2010-12-02
你好,我觉得你应该去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会更有力地保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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