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职称评审新政策如下:
一、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统筹推进职称政策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精神,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建立制度更加健全、标准更加科学,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优化的职称评审体系。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专业。
积极对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业发展需要和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等增设技术经纪、农民技术人员等职称评审专业。梳理汇总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推进分类评价向纵深发展。
在工程系列根据行业特点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增设单独表述;结合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增设单独表述。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
积极推进职称自主评审权限下放。今年各市级、省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综合、专科类三甲医院全部实现高级职称自主评审。鼓励引导有自主评审意愿且具备评审条件的三级医院、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做好新增设评委会的核准备案工作,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
二、扎实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修订职称申报评审标准。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持续破除“四唯”倾向,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分系列(专业)、分层级修订完善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科学设置多维度评价指标,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