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在核准名称、提交资料、前往工商局领取执照成立独立子公司后,一般需要办理刻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开设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等一系列工作。
一、该如何注册成立新公司
第一步核准名称:在1—3个工作日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在5—15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在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设立登记后手续还有哪些需要办理
1、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2、记账报税
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名会计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3、缴纳社保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4、申请税控及发票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企业就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了。
5、企业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注: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6、公司股权分配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几个要点:
1、团队要有明确的老大,切忌平均分配股权
平均分配股权的问题在于,当几个创始人之间意见不一致时,容易出现拍板人缺失,决策陷入僵局,不利于团队的稳定。股权分配时要避免平均分配,一定要有老大的角色。
2、股东人数不要太多
股东人数太多,就会导致决策比较难推动。比如在做工商变更时需要所有股东签字,此时如果有股东去外地出差或出国旅游,不能凑齐所有人员一起签字,就会耽误变更的时间。另外,不太稳定的小股东最容易产生股权纠纷,阻碍企业发展。
3、关于控制权的3个关键数字
特别强调一点,34%的股权虽然不多,但是却拥有重大事件(如公司合并重组、增值扩股、破产等)的一票否决权,可以在重大决策上对抗其余所有股东。所以,掌握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都是举足轻重的角色。
4、创始合伙人的得权期、退出机制、回购权
一个完整的企业股权结构,除了合理的股份分配外,还要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即提前约定好股权的得权、退出和回购机制,避免日后纠纷。
5、提前留一定的期权池
互联网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初创阶段股权分配时有必要提前预留一定的期权池,为今后的股权激励留出余地,一般期权池的比例大多设置为10%到20%,这些股份通常由创始人代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名称,经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受法律保护。
市场主体名称由申请人依法自主申报。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对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作出更加便利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具体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