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医保卡可以跨市使用吗

如题所述

可以。广州医保卡可以在广东其他城市可以使用。因为广州已实现了与人社部、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联网,符合条件的外省参保人到广州市可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也就是广州市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后,也可持符合国家规范的社保卡到国内其他已联通全国医保联网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地区即时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但用广州医保余额在其他城市药店买药是不可以用的。
广东省内实现医保省内跨市直接结算,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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