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物言志”是写作理论比较固定的术语。“托物寓意”这个词是临时编辑的吧,这种说法不是较为固定的学术用语,下面我从文章全局立意的层面理解。
要想区分这两个词语内涵,需要比较系统了解的写作理论。我在此概括简介一下。
在写作理论中,要讲究一定的章法技巧,即表现手法。表现手法分为三类,即结构手法、材料手法、立意手法。
托物言志属于一种立意手法。即通过描写(借物)来抒情的手法之一(志,私意也)。
——和它对应的表达方式为间接抒情中的描写抒情。
借物喻理也是一种立意手法,即通过描写(借物)来说理的手法。
——和它对应的表达方式为间接议论中的描写议论。
这两种共性是借物来立意(无论为抒情,还是为说理)的手法,可以统称托物寓意。
散文知名度不高,就用诗歌举例吧。这两种常见于咏物诗,托物言志的如虞世南《蝉》,借物喻理的如韩愈《晚春》。
注意区分的还有两种:
寓情于事的立意手法。即通过记叙(借事)来抒情的手法之一。
——和它对应的表达方式为间接抒情中的记叙抒情。
借事喻理的立意手法,即通过记叙(借事)来说理的手法之一。
——和它对应的表达方式为间接议论中的记叙议论。
这两种常见于行旅诗,寓情于事的如孟浩然《过故人庄》,借事喻理的如杨万里《过松源晨炊漆公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