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在户口本上的户口只剩下我妈妈和妹妹,我们家有两处宅基地,我妈妈现在居住一处,还有一处老房子在

我家现在户口本上的户口只剩下我妈妈和妹妹,我们家有两处宅基地,我妈妈现在居住一处,还有一处老房子在那空着,今天队长找到我们家说,商量着要把我们家的老房子那个院批给其他需要批宅基地的人家,让这家私下给我们家几万块钱,我们肯定是不想的,但队长说我们家没有儿子,只能留一个院,大家都知道的,像我妈妈这样没钱没地位的农村妇女,如果队长硬是不把这个老院子给我们家,她也只能吃哑巴亏,主要是这个院子没有房产证,我想知道村上的领导敢不敢强制性收回我家只有老房子的院子。我们村刚刚被评上美丽新村,还有消息传上面要一家分四十万盖统一的房子,我想肯定是因为这样所以队长才要把我们的家分给别人,朋友们,我能坚持不把院子还给队里吗

村集体收回一处宅基地是合法的,当事人应当服从和配合。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每个农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且按规定确定宅基地面积。你母亲和妹妹是同一个户口簿,算作一户,按照“一户一基”的规定,集体收回一处宅基地是合理合法的,没有必要硬顶。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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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7
  这位知友,“队长”没有权利“把我们家的老房子那个院批给其他需要批宅基地的人家,让这家私下给我们家几万块钱”。农村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农村的个人不动产受法律保护。请你们不要惧怕权势,“坚持不把院子还给队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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