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9
补充回答:你说的方法作为学法律的人当然是不建议你采取,或者说就算你在省一级的报纸上登出了,又能代表什么呢?他们也无法给予你父亲赔偿
不过如果你认为这样能够解气,加上你父亲却是被冤枉的,我想那样做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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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不是属实,可以向法院要求报社道歉,还可以要求名誉权的赔偿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也就是说客观的报道也不属于侵权
2、起诉的主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只起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3、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2-13
如果真是故意编造事实,对你父亲造成了伤害,那就依法起诉啊。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0
名誉权受损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