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驾驶人在驾驶被保险车辆时遭受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应负责赔偿:
①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自燃险必须另购);
③外物坠落倒塌;
④风暴和龙卷风;
⑤雷击、冰雹灾害、暴雨、洪水、海啸;
⑥地面沉降、冰陷、悬崖崩塌、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运送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有有司机照顾的人)。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按照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格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中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
按照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被保险机动车在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按照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额确定。被保险机动车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折旧。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额不超过投保时新机动车购置价的80%。折旧额=投保时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使用月数×月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