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宾馆需要什么手续和要求

如题所述

开宾馆需要的手续和要求如下:
1、首先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审查批准;
2、向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3、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5、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消防批文;
6、刻章验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7、开立银行账户、购买发票。开办宾馆的房屋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规定,包括建筑、消防设施、出入口和通道,并具备独立的门户及通道。宾馆的总体布局应符合安全防范要求,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贵重物品寄存室,并配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同时,还需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终端设备。
宾馆的经营管理:
1、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以及薪酬福利等;
2、客房服务:涉及客房清洁、维护、布置和客户需求响应;
3、前台服务:包括客户接待、登记、结账以及提供旅游咨询等;
4、餐饮服务:如果宾馆提供餐饮,需要管理菜单设计、食材采购、餐厅运营等;
5、市场营销:宾馆需要进行品牌推广、广告宣传、客户关系维护等市场活动;
6、安全管理:确保宾馆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客户财产安全等;
7、财务管理:涉及宾馆的收支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编制等。
综上所述,开设宾馆需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包括获得主管部门审批、公安机关意见、工商登记、特种行业许可证、各类安全卫生许可证及税务等相关证件,并确保房屋安全规范、布局合理,同时建立治安保卫机制和安装治安管理系统,以满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法律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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