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迟到1小时,公司规定扣除200元工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存在争议。若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迟到罚款的条款,那么这种罚款可能是合法的。然而,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能无中生有地扣除员工的工资。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时、按约定支付,任何形式的克扣都是不合法的。
如果劳动者在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被扣工资,这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并补发被扣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如果是因为克扣工资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手续简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论哪种方式,用人单位都应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这是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的明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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