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指个人对研究某种事物或从事某项活动积极的心理倾向性。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兴趣作为一种意识倾向和内心要求,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在人们需要的基础上,由于对某种事物的了解和反复接触后产生的;不是靠外界强制力量形成的,而是出于个人的强烈愿望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人们的兴趣对象,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并不断增多。人们的兴趣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有广泛和狭隘、短暂和持久之分。兴趣的内容也是多种多样的,就其性质而言,有正当的兴趣与不正当的兴趣、低级庸俗的兴趣与高雅积极的兴趣等差异。兴趣是引起和维持人的注意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感兴趣的事物总是积极愉快地去探究和完成,不感到是种负担。因而成为人们探求未知和从事某种活动的一种精神动力,养成个性、品德和才能的先导和重要条件。兴趣受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和
人生观、道德观的支配。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的人,会有不同的兴趣。
概念
兴趣是在需要的基础上,在
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反映人的需要,成为人对事物认识和对知识获取的心理倾向。一个人只有对某种客观事物产生了需要,才有可能对这种事物发生兴趣。例如,一个人感到了学习知识的必要,才有了学习知识的要求,然后产生对学习知识的兴趣。
皮亚杰指出:“兴趣,实际上就是需要的延伸,它表现出对象与需要之间的关系,因为我们之所以对于一个对象发生兴趣,是由于它能满足我们的需要。”但需要不一定都表现为兴趣。例如,人有睡眠需要,但并不代表对睡眠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