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在途物资 。
材料采购是在用计划成本核算时用的科目。
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的特点是:从存货的收发凭证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均按其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法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存货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我们不难看出,实际成本法所强调的是“实际”,即要求在每批存货的收发存中实际成本都应形影不离的相随。
当然由此而带来的记录和计量的繁重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实际发出存货时,为了解决存货的采购成本在销售成本与期末成本之间的分配问题,《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可以采用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
这几种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损益的计算、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的计算以及所要交纳所得税数额的计算都有直接的影响,也增加了财务部门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所以选择一种稳健而准确的成本核算方法仍是企业不懈的追求。
扩展资料:
计划成本法的科目设置:
计划成本法只能对存货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在会计期末,企业需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等账户,将发出的存货和期末结余的存货调整为实际成本。
以“原材料”为例,讲述如何运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核算。其他存货的计划成本法核算与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法相同。
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除需要设置“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实际成本法核算运用的科目外,还需要增加“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并将“在途物资”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划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