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套二手集资房,土地是出让所得的。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是46.22,在土地证上使用权面积为
9.2其中独用面积没有填,分摊面积为9.2,宗地图上共用面积是375.6,一栋楼5层每层5户,这样的情况土地证上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是合理的吗?谢谢。
“土地证上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一样”看见他人的土地证上都没出现过,网上查了计算发方法也与这个数值有差,所以不知道是否合理。
追答应该没问题。。
你主要是把握土地使用权面积,对于住楼房的用户来说,其建筑面积由两部分构成,其一,独占面积(即我们单独使用的),其二,公用面积中的分摊面积(含楼道、电梯间等)。对应以上两部门,土地面积也常依据本建筑面积占楼房总面积这样的思路进行分割和计算,所以也有独占和分摊之说。独占和分摊的合计数就是你占用的土地面积。。
估计因为是共用宗地的缘故,所以独用面积不好分割,故所有的土地面积没有区分独占和分摊,全部作为分摊面积计算了。也许不尽合理,但也没有大错。
楼房中的土地面积分割本身有多种分割方法,具体说那种方法更科学合理一些,确实也不好说,各有各的理由,上述全部作为分摊面积计算其实也是方法之一,也有其合理之处。
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和《规程》在使用权人栏填写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权利人:
共有使用权面积为该宗地的总面积;
有独用面积的,在独用面积栏填写独有面积,没有独用面积的应该填“0”;
在分摊面积栏填写应分摊的面积。
分摊面积可能是按你的房屋所有权面积占该宗地上总的房屋面积的比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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