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预提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麻烦大家了。

预提税,是指预先扣缴的所得税。它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世界上对这种源泉扣缴的所得税的习惯叫法。

通常情况下,支付给境外投资方的股利和利息应支付10%的预提所得税。但是以下情况可享受较低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1、境外投资方是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国家的税收居民;

2、满足协定所列的低预提所得税条件(国税发[2010]75号);

3、境外投资方是此类收入的受益所有人(国税函[2009]601号);

4、向主管税局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国税发[2009]124号 );

5、境外投资方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公司的资本比例,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比例(国税函[2009]81号)。

扩展资料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贷款协议中的所谓“安排费”、“承担费”和“代理费”是伴随该项贷款业务发生的,应视同利息收入合并征收所得税。

对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以房屋作为抵押向外国银行或外国企业借款,逾期不能偿还本息,而将房屋赔付给债权人,对债权人取得的抵押价款中含有利息的,应依法征收预提所得税。

外国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设备所取得租金的扣除设备价款后的部分,如果其中所包含的出租方贷款利息的利率不高于出租方国家出口信贷利率,租金支付人可以按扣除上述利息后的余额,扣缴预提所得税。

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付款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收款人)支付所得(款项)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税的一种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提所得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14

预提所得税,简称预提税,是指预先扣缴的所得税。它不是一个税种,是世界上对这种源泉扣缴的所得税的习惯叫法。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均应就其收入全额(除有关文件和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外)征收预提所得税。

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可享受较低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1、境外投资方是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国家的税收居民。

2、满足协定所列的低预提所得税条件。

3、境外投资方是此类收入的受益所有人。

4、向主管税局申请享受协定待遇。

5、境外投资方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公司的资本比例,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比例。

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提所得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5
预提所得税,指针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率为10%的所得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征收的税率为10%的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以实际收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额中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扣缴。境内企业、组织或个人等无论是何种经济性质,在发生上述支付行为时都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将扣缴的税款于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37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