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张律师,这个家产应该怎么算?怎样分法?是全部都算祖业产,还是以前翻盖的那3间正房。?

家庭财产纠纷,旧房改造搬迁上楼,因财产分配请教几个问题!1984年前,家有成员姐妹4个,一个儿子(我)。(全部闺女出嫁后)1987年,我用家仅有的3间正房,翻盖成4间正房,至2002年陆续盖满整个院子(全部是我出钱盖的)。老人一直由我抚养。2005年4月上楼后,现在女儿要提出分家产。(父亲1997年去逝,由我发送的)我于1978年结婚。现家有成员:母亲(78岁)、妻子(52岁)、儿子(27岁)、儿媳(25岁)。

1。你家祖业产已经不存在。现在没有祖业产可分割。
2。87年以后你新盖的房屋,如果改为你的名字,属于你的房屋。你姐妹不能分割。当时你父母都在。如果没有改成你的名字,属于你帮助父母盖房。产权是你父母的。2005年取得的拆迁费,也属于你父母的。
3。你父亲去世后,有一半财产属于他的遗产。用你父亲的遗产反还你建房的投资后,其余部分可以继承。
4,你,你的几个姐妹,你母亲,对你父亲的遗产有平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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