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成年人在2024年更改姓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本人有明确的改名意愿,理由需充分合理,申请人需承诺承担因改名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成年人改名的条件和流程是基于保护个人姓名权的同时,确保社会秩序和个人责任的平衡。改名理由需充分合理,这意味着不能随意更改姓名,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如更正出生时记录错误、个人偏好改变等。申请人需承诺承担因改名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这体现了个人对自身行为后果的负责态度。
1.准备材料:包括改名申请书(本人签字并捺指印)、承诺书、征信查询报告、公证书(公证处公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等。
2.提交申请:向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更名申请表格。
3.审批过程:户籍部门会审核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能要求补充信息或进行调查。
4.领取新户口本: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户口本,完成改名手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