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今天是“省→地市州→区县→乡镇街道” 四级行政区划。其中“地市州”不属于正式的法定行政区划,因此高中地理教材说我们是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
民国取消了府级行政区(同于今天的地级市),省下面直接辖【县】和【省直辖市】。省辖市只限于城市及近郊范围,类似今天的县级行政区,尤其接近市辖区。也就是今天市辖区的原型。
所以民国没有地级市。只有省和县(省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