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是是不可以的啊。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扩展资料: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