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之后,还能算加班吗?

如题所述

在下班之后,回复工作消息算加班吗?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出了答案。

先说重点:沟通内容要超出简单沟通的范畴,要有证据。

李女士2019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2020年因连续旷工3天以上被公司解雇。于是李女士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她在法庭上声称,公司未支付500余小时的加班费。

一审认为,根据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公司不需要支付李女士的休息日及延时加班费,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李女士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休息日等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且《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能够证明公司在休息日安排李女士利用从事社交媒体工作的事实,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改判公司应支付李女士加班费共计3万元。

这件事情也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

纷纷吐槽自己的工作不容易:

“上家公司老板说两小时不回信息,罚款100”

“太多类似的了,下班后还得回消息,基本95%以上的人都有过回复工作信息的是吧,一丁点没有工作内容的估计特别少见”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

有网友表示:最重要的是整顿职场,杜绝内卷内耗的情况,减轻年轻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让大家真正感受到幸福感才主动的愿意去生育。现在职场的内卷内耗,不仅导致生育率下降,就业率下降,也更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坚决彻底的整治畸形的职场生态,才是治本之策。

如果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回复工作消息算加班,员工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获得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

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员工需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回复工作消息只是偶尔发生,而且不会影响到员工的生活和工作质量,可能不算加班。但是如果回复工作消息频繁发生,影响到员工的休息和生活质量,就可能算加班。

从这起事件上来看,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也被认为是一种加班行为,但是简单的沟通并不能算作加班,要提供加班的证据事实。

一审认为,李女士与科技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所以李女士的请求并没有得到支持。但是二审,值班表能够提供李女士加班的直接证据,所以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在职场中,遇到李女士这种情况的肯定还有其他的职场人,虽然在工作时间以外发生,但它涉及到工作任务和职责,并且这些消息需要立即处理,这些事务可能会造成多余的工作负担和生活压力。

如果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公司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工作任务和时间管理,以确保员工的工作负担得到合理分配,并避免过度劳累和工作压力过大。员工自身也应该注意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平衡,避免过度劳累。

总之,员工应该根据公司的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算加班,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如果自己觉得自己属于加班,但是公司不认可的情况下,最好保留好自身加班的有力证据,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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