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都有,去年9月我被录用我市某市直机关的公务员。如今一年试用期已经过去了,其他单位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都已经完成,只有我们单位迟迟未给我办理,2011年都马上要到了,我怕自己比别人吃亏。我心里有点疑问:我在读研之前有一年工作经验,现在试用期满了,按照中组发[2008]20号《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里面提到“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像我这类虽然是应届毕业生,但是有工作经历的,与(一)里面的有点出入,但是假如按照(二)来,我又担心单位卡我,不给我定级为副主任科员。
我想问问其他的公务员朋友,有没有跟我情况类似的啊? 你们如何定级的呢?
关键是我们单位,貌似不知道这个。。。
我已经提过一次,他们跟我说是享受待遇,但是人事局的同志说了,那个待遇只是基本工资,津补贴是没有的,政工科的居然不知道这事。
而且别的单位同样是跟我一起去年毕业的研究生公务员,他们都已经在10月初的时候都下文任命为副主任科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