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十四年,家庭平平淡淡也过得不错,孩子我们带在身边,在外地租的房子妻子就打理一点小生意,我就在付近一个工厂里打工,在家里事无大小是我打理,下班就在档口帮忙,极小要妻子操心,她也很依赖我,这么多年都是一样,但在这几年经常因一点事发生矛盾,夫妻的感情也变得很差,就这样我们就开始分开钱负责,她管房租伙食开支,我就负责子女的学费以及子女的一切费用,有时候我们还会因钱或者其他事吵吵闹闹,这些事情相信每个家庭都会有,就这样过着!但是这段时间妻子经常外出,一个月只有三天、四天在家,还满着我用去了几万元,我是最后才知道的,(当初我爸病危叫她拿钱出却话无钱,四个月之后就拿万几元去做值销)回来还问我要八千,过了几天又出去一个星期没回来,回来就说连伙食费都没有钱了,过了一个晚上她又走了这一次半个月还没回来,人没回就问我要三万,她在干什么我也不知道,问也问过吵也吵过,但她每次给我的答案都不一样,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我劝过她也用离婚威逼过她也没用,所以我提出要离婚,她也不情愿离婚,我还要求一对子女跟我,她就随口说跟我就跟我,如果我们离婚孩子都跟我那财产抚养费会是怎样分割的?不管她同不同意离婚,如果我决意要离那我要对她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