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送货途中摔伤属工伤吗?

如题所述

快递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而且涉及地区广泛、工作强度大、流动性高、管理难度大,风险极高。眼下,网络发展迅速,快递员送包裹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当他们在送餐或送快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者的损失该找谁赔偿?受伤的快递员属不属于工伤?

小丁在其起诉北京某食品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表示:2015年6月某天下午四点左右,我接到订单,到北京大学配送蛋糕,在送完蛋糕回去的路上,由于下雨路滑,我骑车摔倒在北京大学食堂旁边的一条路上,之后北京大学的学生将我扶起来,我给站长梁某打电话告诉他自己摔伤了。大概20分钟后,梁某和一同事过来将我送往医院治疗,共计住院18天。

经诊断,我所受伤害为髌骨骨折(右)。

2016年7月27日,经司法鉴定,我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误工期21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要求法院依法判令:

1、食品公司赔偿我医药费987.75元、护理费28 000元、营养费4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84 276.6元、交通费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00元、伤残赔偿金105 71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鉴定费4350元;

2、食品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丁为该食品公司配送员,专门负责蛋糕配送,当天受伤之后单位已为其垫付医药费3万余元,且在其受伤住院期间未间断向其支付工资。单位已投保雇主责任险。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食品公司赔偿小丁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15万元,其中第一笔10万元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给付,第二笔5万元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给付;

二、小丁就本案纠纷今后不得再向食品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有人说,快递员从事的是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的“三高”工作,而在“三高”工作的同时,相关保险和保障却没有得到相应配套。目前绝大多数快递企业属于承包制,采取的是个人花钱承包片区,然后再雇用快递员进行快件投递的模式。因为快递企业对保险和合同不做要求,而承包商属于自负盈亏,大部分承包商为了省钱和规避风险,不愿意为快递员购买保险,甚至都没有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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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8
是属于工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28
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快递员符合第(一)款的规定。可按下列规定向当地劳动局工伤管理部门(工伤鉴定办)提起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3个回答  2017-07-28
快递员送货途中摔伤是属工伤的。
第4个回答  2018-11-12
我李大毕的工伤快递怎么还不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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