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VS美国:谁是科技巨人

如题所述

某些时候,美国人善于假他人之名上位,倘若你相信好莱坞电影里所说的,那么便是由美国发明了改变二战进程的密码机(实为德国人发明)。事实上,许多我们认为是美国人发明的技术其实根本不是,而且许多美国的发明如果没有其他国家的协助恐怕也无法变为现实。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巨人?是象征未来之地的美国,还是主宰微波领域的大不列颠?看来只有通过决斗才能一分胜负了。计算机倘若查理斯·巴贝奇(Charles Babbage)建好了分析机,那么英国毫无疑问会是这个领域的赢家。他在1837年设计了今日机器的原型,世界第一台可编程计算机。然而直到 1930 年代,他的作品才变为现实,哈佛大学的霍华德·艾肯(Howard Aiken)受到巴贝奇的启发,始有 Harvard Mark I 的诞生。还有,如果没有英国人,计算机仍然只能做简单的事。阿兰·图灵(Alan Turing),一位剑桥大学的学者,1936年写著了一份影响深远的论文(论可计算数在判定问题中的应用),奠定了通用计算设备的基础。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双方战平:英国人是设计师,美国人将它变为现实。个人电脑这个领域上美国一路领先。威廉·肖克利(William Shockley),晶体管的共同发明人,于1956年创设了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一年之后他的手下干将离职并创建了仙童半导体。仙童和德州机器在当时就如同今日的 Intel 和 AMD。事实上,仙童的创始人罗伯特·诺伊斯(Robert Noyce)也是英特尔的创始人。英特尔发明了微处理器,并于1971年开始正式销售,于是1970年代早期的爱好者们便能开心的在车库里组装电脑了。微型计算机不是美国发明的 法国公司 R2E 开发了 Micral,1972 年发布了零售版,不过推广与普及的工作还是由美国公司 MITS(Micro Instrumentation Telemetry System)通过 Altair 达成的。Altair 导致了爱好者团体家酿电脑俱乐部的诞生,还拥有包括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这样的成员。两个史蒂夫接着成立了苹果,一家开创了消费计算市场的公司。这个领域最终被IBM于1981 年发布的PC操作系统及其衍生品所控制,编程语言也大多是美国的发明。许多软件亦是美国首创,第一个文字处理程序,Electric Pencil,开发者是美国人迈克尔·思瑞尔(Michael Shrayer),第一个电子表格,VisiCalc,是由费城人丹·布利克林(Dan Bricklin)所创造,第一个商业浏览器,Mosaic,来自美国国家超级计算应用中心(NCSA)。计算机网络是美国人的发明, 乔治·斯蒂布利兹(George Stiblitz)在贝尔实验室花费了 6 年时间(1940 至 1946 年)开发了首款支持多用户以及通过电话线路远程操作的机器。最大的网络互联网,很大程度上也是美国的发明,由美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下称 DARPA)推动。第一条 ARPANET 链路连接的是加州大学和斯坦福研究院,这项基础成为了互联网的核心。互联网通讯协议,TCP/IP,来自 DARPA 的罗伯特·卡恩(Robert Kahn)和斯坦福大学的韦恩特·瑟夫(Vint Cerf)。而将封闭、分离的网络组成互相连接的网络是由美国军方和政府机构推动的。然而,没有万维网(World Wide Web),互联网很可能仍是科学家和极客的工具,因此英国人提姆·伯纳斯-李是将互联网变成平凡之物的人。他带来了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统一资源定位符(URLs)和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智能手机,iPod 和外设英国人发明了电话 ,但移动电话是美国的发明。移动蜂窝电话由贝尔实验室的工程师在 1947 年提出,在1960年代通过 AT&T 实验室研究员理查德·H·弗兰基尔(Richard H Frenkiel )和约耳·S·恩格尔(Joel S Engel )所开发的技术变为现实。iPhone 也有英国人的功劳,乔纳森·艾弗(Jonathan Ive)设计了许多苹果产品,iPod 也算。事实上所有数码音乐播放器都是英国人的发明:英国发明家凯恩·克雷默在1979年为他的数字音频播放器注册了专利,并在 1986 年向公众展示。英国人发明了电视(约翰·洛吉·贝尔德在1924年创造了第一台可以工作的电视系统),美国人发明了电脑显示器(艾伦·B·杜·蒙特在位于新泽西的德弗雷斯特无线电公司的成果使商业 CRT 显示管成为现实)和平板显示器(乔治·海尔迈耶发明了第一台 LCD 显示器)1980 年代,海尔迈耶时任德州仪器副总裁,他同时也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SP)的发明者之一,你可以在音乐播放器、移动电话、家庭娱乐设备和医疗器具中发现它们的存在。现在可以揭晓答案了,谁是真正的科技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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