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了的情况有点不清楚,实在不收的话只有初中迁回户口所在地了。建议打教育局电话咨询下吧。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办事流程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转学注意事项:
学生必须要修满在读主课程6个月 (不包括之前的语言课程,如果是573签证,主课一般是本科/研究生课程的6个月),这种同学可以正常随意转学。
假如学生未读满主课程六个月课程就想转学的,学校必须发给学生 “Release letter”,学生才能正常转学;有的学生被CANCEL COE,这种属于退学=非正常转学。
如果注册教育机构拒绝给学生发Release letter或者在政策规定的限期内不作反应,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投诉处投诉上诉ESOS。向学校申请Release letter不收费。
假如学生在18岁以下,该同学想申请转学,必须有其法定监护人或父母签字确认。新的录取通知书上必须注明该点。
教育局叫找学校,学校说听从教育局安排。两边推
应该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