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工作人员退休时
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
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
退休费标准)×自2015年以来历年全区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增长率 N
即: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 ∏ (1+Gn-1)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全区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