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上述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不包括县级部门啊???????????????????????????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规划监察中队有没有权力在武当山下达《违法建设工程停工通知书》啊???? 原文如下;为了加强城乡规矩管理,维护城乡建设次序,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现查明你在--------------修建的----------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责令你立即停止建设,并在一日内道我单位听候处理。若继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将进行强行拆除。 他们有没有权力下上边这个通知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