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中石化严重违反劳动法,超时100%,没有加班费

央企中石化,秦皇岛分公司上班时间为上24休24,每月工作时间360小时,超出劳动法规定一倍还多,如此强度加班,月薪仅有一千六七,每月还有烟酒、燃油宝销售任务,通常这些任务都是按人头分配,都是需要员工先自掏腰包购买,再慢慢卖,去年中秋节每人酒水任务1300,燃油宝400,再加上卖烟给人的返点,工作一个月还赔200多,平时对于员工违纪200元起扣,这样是央企,这样的世界500强,就没有相关部门管理吗?求懂法人士详解,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胜算大吗?

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的,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种严重超时的现象也可以向政府部门举报,劳动法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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