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开始双方说好私了,过错方承诺负责医疗费用并付了部分医药费,因过错方不肯负担后期

两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开始双方说好私了,过错方承诺负责医疗费用并付了部分医药费,因过错方不肯负担后期医疗费造成协商不成功,非过错方后才报警,交警部门要求提供医院材料和相关证明,但当时过错方要求把医院病历改成了个人摔伤,这种情下没有了现场也没有证明材料,过错方也不肯协商这事,这种情况过错方能否让交警传唤对方,或有什么办法通过什么途径处理此事?有律师或专业人士帮忙回答一下吗?谢谢!

朋友,我反复阅读了你对此次交通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的经过后,感到你们事故的双方都缺少基本的交通事故处理的常识,是酿成后患的原因。事已至此,我们来探讨一下解决问题的方法吧。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就应该立即报警,而不是双方更改事故的类别和性质进行私卫;在事隔数日后发生了纠纷后,再想找交警部门出面解决。就使原本责任明确,案情简单的一起交通事故变成了纠缠不清的纠纷了。
 当然,根据《规定》的相关条款的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从上述的相关条款中我们不难明白,现在要在事后找交警出面来处理,是要经过较为麻烦的程序和手续,并需要你提供相应的证据,才可能得到交警部门的受理。当然,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理吧。就看你的“运气”了哈。
不过,在你向当地交警提出诉求后,应该准备相应的人证,物证,和书面证据,以及对方给付部分医药费的原始凭证哈。并还需将事发地属于你地哪一个交警分局管辖,才可以对号入座去向负责管辖的交警部门提出请他们受理的要求。
在车祸较多的实际中,可能你一踏进人声鼎沸,人来人住的交警队办公室,你就可能会知难而退了。看到那些按正常程序进行的各类案子,交警们繁忙之至,可能要顾及你这种事后才报案的案子,应该说难度是较大的哈。还是去试一试吧!旦愿你走运哈。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需然没有真正的解决这件事,但您还是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再次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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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2
像这种情况,当时应当形成书面私了协议,注明事故发生时间、经过、责任认定和赔偿事宜。否则只有非常小心的进行补救,因为无论交警也好,法院也好,都是重证据不重口供的。追问

问题是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了,能怎么办呢?

追答

什么证据都没有了的话,只能谨慎处理,一边处理一边获得与你有利的证据,尽量在你与他们协调的时候进行录音,已取得对你有利的证据。

第2个回答  2013-10-12
让交警出一个无法认定责任证明就可以起诉了
第3个回答  2013-10-12
告他追问

没证据了怎么告

追答

他给你给医药费这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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