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新的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
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可以用无形资产出资,但无形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投资无形资产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无形资产的出资资产负债表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公司设立时,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即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0%。公司申请上市时,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养殖权、采矿权后)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2)无形资产投资形式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货币计价和法定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资信、自然人姓名或者名称、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价格出资。
(3)涉及非专利技术的,以法定方式交付公司。以及公司使用该技术是否存在任何障碍。
(4)投资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应当注意剩余的保护年限,是否允许第三方使用,以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扩展资料:
一、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天然无形资产,其中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天然无形资产包括天然气等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自然资源
(一)专利权: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向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授予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二)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采用的,不受法律保护,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专有技术。
(三)商标权:指在特定商品或者产品上使用特定名称、图案的权利。
(四)著作权:生产者对其文学、科学、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一些特殊权利。
(五)特许经营:又称特许经营,是指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经营或者销售某种商品的权利,或者一个企业接受另一个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权利。
(六)土地使用权:指国有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的权利。
(七)商业秘密
(八)商誉
二、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一项无形资产确认项目,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点是项目产生的预期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项目产生的预期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不能确认为企业资产。
在会计实务中,为了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预期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有明确的证据予以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注册资本上亿实缴资本为零 有投资公司欺诈后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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