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属于清朝的琉球,之所以最后被日本抢走,做主要的原因是外交上的失败。但是究其内里,其实还是清朝时期国力衰败导致了当时的自身底气不足被人欺负。
琉球就是现在的日本冲绳县,不过历史上的琉球曾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它由30多个小岛组成,横亘在日本九州岛和我国台湾岛之间,其王城为首里城。明朝时,悬于海外的琉球臣属于明朝,成为中国宗藩体系中的一环。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在国内实行大张旗鼓的改革,初步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国力得到迅速提高,并积极谋划扩军备战,对西南方的琉球王国在意虎视眈眈,但是苦于没有一个合适的借口。
1871年,满载琉球国宫古岛岛民的船只因为风暴漂流至台湾岛东南部,最终54人被岛上原住民所杀,12人逃回琉球,史称“琉球漂流民事件”。
日本天皇看到了机会,便在1872年便册封了琉球国王,并将其列为华族,以示琉球是其日本子民。1873年,日本使臣副岛种臣出使清朝询问此事。毛昶熙及董恂等清朝官员表示对此很不理解,认为这是日本没事找事“夫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过问?”
但副岛种臣却狡辩称,琉球是日本属国,清朝应该惩罚那些杀害琉球人的番人。毛昶熙和董恂却推脱责任说“生番系我化外之民,问罪与否,听凭贵国办理。”
于是日本在1874年5月以此为由派三千余人入侵台湾岛,因清朝的压力和瘟疫的爆发,日军裹足不前并打算撤军。为挽回颜面,日本想通过外交手段来解决此事。清朝也不希望事态继续扩大,便同日本展开谈判。
中日双方在1874年10月签署《北京专条》。条约规定,日本从台湾撤军,清政府赔偿军费50万两白银。虽然清朝制止了日本入侵台湾的野心,不过清政府却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在条约中清政府写明“台湾生番将日本国属民等妄加杀害”,“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其中的“保民”二字”变相承认琉球是日本的属国,这就为日本强占琉球提供了口实。
后来的日本借题发挥,有因为当时的清朝国力衰弱,想要在国际上寻求帮助却又屡屡受挫,最后琉球就这样不明所以的被日本人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