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起诉的过程中将工资欠条的原件连同其他一些资料交给了法院,现在法院只承认收取了复印件,让我自己去找找原件。我想问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处理,我的原件现在很难找到,但是当时法院立案大厅的人肯定看到并且拿到手中过。有没有专业的人士能够解答我的问题啊,还有请麻烦回答问题的朋友不要网上复制粘贴,因为这件事真的很重要,需要专业人士亲自解答。